近日,市委出台了《关于严肃干部人事纪律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该《规定》即日起执行。
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该规定出台有三大背景:中央十七大对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做出了重要指示;针对全国在省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前出现和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中组部和中纪委去年12月28日召开会议,对严明换届纪律,做好选举工作进行了部署;我市人大、政府、政协也正面临换届,换届是否能顺利选出团结、坚强、有战斗力的领导班子,关系到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凡对违规用人和违反干部人事纪律行为防范、查处不力,造成本地本部门用人不正之风严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给予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调离等组织处理,并在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由执纪执法机关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