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7年度“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公开投票实行报纸、手机(小灵通)短信和固定电话三种投票方式。
(二)报纸投票注意事项
1.2008年1月4日、5日、6日市属主要报纸连续3天刊登选票,报纸选票不得复制或复印。投票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8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2.各有关单位不得组织购买超过本单位人数的报纸以获取选票,集中评选本单位人员。
3.需最少同时推选3人,最多不超过10人方为有效,仅推选1人或2人和推选超过10人的选票为无效票。
4.请将选票沿边框完整剪下,邮寄至: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评委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内),邮政编码:400015。
(三)手机、小灵通短信和固定电话投票注意事项
1.手机、小灵通短信和固定电话投票时间为2008年1月4日12:00至1月9日24:00。
2.移动发至106583331,联通、小灵通发至10620148834;座机用户请拨打966114,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投票。每个号码只能投票一次。(资费均为0.1元/条、次)。
3.请编辑短信“G”+“提名人选对应的英文代码”发送到指定号码,之间不能使用任何分隔符号,需最少同时发送3个代码,最多不超过10个代码方为有效,仅发送1个或2个代码和发送超过10个代码的短信无效。比如,当您选中人选的代码分别为A、B、C、F、G、H、I等7个号码时,应编辑短信为“GABCFGHI”。
(四)学生投票单位为学校及学院(系科)、年级(班级)。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可不填写身份证号码。未入学儿童不参与投票。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填写家庭住址。
评委会办公室咨询电话:15023051315
请沿此虚线剪下选票邮寄
2007年度“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选票
提名人选代码(以姓氏笔画为序)
代码 姓名 代码 姓名 备注
A 付中秋 K 杨 春 请在投票框中填写选中人选的代码,一格一码。
B 冯桥行 L 肖学文
C 叶定坎 M 陈春明
D 刘 艺 N 陈恭福
E 刘传清 O 姜海峰
F 刘成清 P 聂高贵
G 刘树生 Q 钱桂生
H 孙能义 R 曾中全
I 张文京 S 蒲恒荣
J 李经勇 T 谭传华
投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学校)和邮政编码
发布媒体:重庆晨报
投票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