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邓雪)被指控受贿2.5万元作出3份司法鉴定,让3名矿工的死因成为“猝死、病死”,协助3家煤矿逃避安检处罚,曾是合川区公安局副主任法医的陈某一审因受贿罪获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半。公诉机关认为量刑较轻,提起抗诉,陈昨日在市一中院受审。
陈某一审获缓刑,所以昨日庭上没有法警看押,一切由陈某自己辩解。
三矿工死因不明
据了解,煤矿在安检局都交有10万元安全保证金,一旦出事,不但保证金被收,还要停产整顿被罚款。不少煤矿老板遇到事故,就在死者身上做手脚。
公诉机关查明,前年5月,合川区一煤矿在大假结束前一天,老板授意3名矿工一同下井查看,矿工许某称要上厕所结果一去不返,被另两名工人发现时,已扒在水沟里死了。老板给区公安局副主任法医陈某送上1万元“好处费”,陈没解剖尸体,作出司法鉴定结论:属猝死范畴。
随后又有两煤矿死了矿工,两矿主共给陈送上1.5万元钱。一死者身上有明显被砸的伤痕,陈某却鉴定为:属病死。公诉人问及伤情是怎么一回事时,陈理直气壮地称,“我也没到现场去看,我到的是太平间。”
此外,公诉机关调查,第3名相关死者可能是吸入过量瓦斯死亡,但陈的结论是:属突发疾病而死。
被告:鉴定无误
死者早已火化,陈某在庭上强调自己“鉴定无误”,“我搞了多年法医工作,有很多科研成果。钱我是收了,但用于了科研……一些国家想高薪请我去工作,我都拒绝了。”陈在庭上大摆功劳。
公诉人问:为什么故意写成“猝死”、“病死”,形成虚假鉴定?陈某称:“我检查身体,没有外伤,根据病例可以判断死于猝死、病死。”陈也说,自己没到事发现场,只能根据了解的情况做鉴定,但鉴定是合法的,并不假。
“陈某的行为破坏了安全生产秩序,导致煤矿事故被掩盖。”公诉人称,陈某3次受贿作出3次虚假鉴定,协助3家煤矿逃避了安检处理,“造成了恶劣影响,应当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