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国富)昨天,市财政局介绍,在2006年的基础上,2007年我市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助标准,从2006年按人平每月150元补助,提高到按人平每月300元补助,其他教师及离退休教师按人平每月100元补助。据悉,这一政策将惠及我市约36万教师。
向边远地区倾斜
补助范围为:所有区县(自治县)公办中小学校的老师,包括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在职教师,其他公办中学的在职教师和所有中小学校的离退休教师。
提高中小学教师生活待遇所需资金,由市和区县(自治县)共同承担,市财政根据区县的财力状况,分别按50%、80%和90%实行分档补助。
昨天,市财政局负责人说,市财政2007年共计安排了补助资金6.8亿元,并已于去年11月下拨到区县,各区县应根据本地实际细化补助方案,重点向边远和艰苦地区教师倾斜。
36万教师受惠
市财政局说,提高中小学教师生活待遇这项政策的实施,将惠及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公办中小学教师约36万人,其中:农村义务教育教师16.3万人,其他中小学教师及离退休教师19.7万人。市财政已明确要求各区县(自治县)要结合本级财力状况,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政策的及时兑现。据悉,目前已有28个区县兑现此政策,其余区县正在制定方案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