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8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日本“水饺中毒事件”调查进展情况。公安部官员指出,经过全面、细致调查,实验证实,投放甲胺磷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可能性极小。中国警方认为,这不是一起因农药残留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而是人为的个案。
2月15日,日本媒体记者参观河北天洋食品厂熟食车间。资料图片
中方不希望影响中日关系
据新华社北京28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28日回答关于中国输日水饺中毒事件的问题时表示,这是一起个案,是一个局部问题,相信双方会妥善处理好这个问题,我们不希望这个问题影响两国关系。
刘建超说,中方高度重视这个事件,希望中日双方能够继续加强合作,争取彻底查清有关问题,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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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有人把贸易政治化
“饺子事件”表面是食品安全问题,但在贸易摩擦的背后,实际上牵动着日本一根敏感的神经,那就是日本的战略安全问题。日本农业人口老化,农产品自给率一直很低,2005年时仅为26%。国际上公认的安全线是42%,低于该比例就会处于战略被动。日本一些政客对此非常担心。由于日本农产品的价格很高,而中国农产品和食品的价格低,日本商人愿意从中国进口,获取巨额利润。在这种矛盾的背景下,中日农产品和食品贸易纠纷会很多,中国的贸易环境就会很复杂。
唐淳风(中国商务部研究院日本问题专家)
中国水饺日本酿中毒事件
1月30日,日本媒体大量报道称,从去年12月28日至1月底,千叶县和兵库县先后出现3起食用中国产速冻饺子后呕吐、腹泻的中毒事件,涉及3个家庭的10人。据报道,当地从饺子包装袋检出了剧毒农药甲胺磷的成分。
1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接到日方通过中国驻日使馆的通报,迅速成立调查组,并未发现投毒或甲胺磷污染的异常情况。
2月20日,中国公安部派出高规格的警方代表团赴日调查。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余新民在昨日的发布会上表示,2月9日,公安部派出侦查、毒化、痕迹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赴石家庄市,河北省公安机关迅速调集近百名民警,迅速开展了全面细致的调查工作。在出口饺子的天洋食品厂的原材料、生产流程、运输过程、重点人员的调查中,并未发现投毒或甲胺磷污染的异常情况。
出口企业未检查出异常
余新民指出,调查结果证实,河北石家庄天洋食品厂饺子生产有实时录像监控,在生产车间很难有人为投毒机会;出口饺子出厂即装入集装箱铅封运输,由日方在日本验收启封,未发现异常。
赴日调查未允许查看现场
余新民表示,2月20日,中国公安部派出工作组赴日本调查,日方未同意中国警方提出的查看现场等要求。对此深表遗憾。对于日本警方提出的“甲胺磷无法从外部渗入封闭完好的塑料饺子袋、投毒发生在日本境内的可能性很低”的观点,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副主任王桂强表示,对天洋食品厂饺子的包装袋进行了密封状态下甲胺磷渗透实验,87%的袋子在内侧都检测出甲胺磷。
日本记者试图运出甲胺磷
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透露说,此次饺子中毒事件不排除有人从其他国家和地区非法购买相关农药再带到日本的可能性。据河北有关方面通报,15日就查获了一起由日本记者购买、携带并试图运出甲胺磷的案件。综合新华社、中新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