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8版: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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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200张以上艳照
代表:公安部应介入虎照鉴定
陕西省必须拿出时间表
网络犯罪需加事后追惩
虎照门 维护公众知情权
艳照门 侵害他人隐私权
劳动者可申请支付令
  是“作秀条款”
陕西镇坪野外调查
网友:不希望总理被问到虎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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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3 月 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络犯罪需加事后追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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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集了门户网站、个人博客、论坛等信息来源,全民传播在网络时代成为现实。由于互联网的匿名性,众多网民既是浏览者,又随时可以轻易地转化为传播者。在互联网上擅自传播他人隐私或色情照片是违法的,但“不雅照”事件,上传且公布相关照片的人还没有找到。目前,共十余个国家部门参与了互联网管理,制定了50多项规章,这还不包括其他法律中涉及互联网的内容,但互联网犯罪依然在逐年增加。

  “如果事后的追惩无法实现,侥幸心理将助长网络不负责任的言论、恶意攻击他人、信息安全失控等行为,网络公信力将受挫,严重影响互联网发展。因此,在基础资源管理存在缺陷时,将会出现目前‘网上犯罪用1分钱、管理却要1块钱’的问题,使网络管理大打折扣。念好网络疏堵‘经’,根源在于互联网基础资源的管理这一‘核武器’。”武汉大学哲学系教授彭富春代表说。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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