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强)昨日,市统计局公布了“1—4月全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今年1—4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4.1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8%。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13.7%。
在运行特点分析中,市统计局分析称,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城市消费能力的提高,以及餐饮、住宿、批发零售等行业消费旺季的到来,是拉动社零总额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
分类统计显示,1—4月,在25个大类商品零售中,有24个大类商品增长,仅有电子出版物及音响制品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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