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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支持我市
大中小学要教唱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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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7 月 2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中小学要教唱红歌
我市印发《关于广泛开展红色经典歌曲传唱活动的意见》

  据重庆日报消息 昨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广泛开展红色经典歌曲传唱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其中要求各级学校要把教唱红色经典歌曲列为课程内容。

  传唱活动将坚持以“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人民军队好、人民群众好、伟大祖国好”为主题,并充分利用每年的“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纪念日,通过群众性文化活动加以开展。活动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借助职工文艺会演、农村文艺会演、群众性卡拉ok演唱赛、合唱节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学唱、传唱红色经典歌曲中来。

  《意见》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市级各部门要组建以机关干部为主体的红色歌曲合唱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教唱红色经典歌曲列入革命传统教育和音乐教育的课程内容;各级群众文化艺术机构、专业文艺团体要发挥专业指导作用,特别是广大文艺工作者、音乐教育工作者,要深入基层和群众,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演唱技能水平和音乐鉴赏能力。

  整个传唱活动,将是一个回顾党的奋斗历程和发扬优良革命传统的过程,是建设先进文化、弘扬时代主旋律的需要,它将有助于全市更好地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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